第 34 日
3 月 28 日
無罪的耶穌被判死刑
經文:路廿三 13~25
13 彼拉多召集了祭司長、民間領袖和民眾, 14 對他們說:「你們把這個人帶到我這裏來,說他迷惑民眾。看啊,我已經當着你們的面審查過,查不出這人有你們所指控他的任何罪。 15 希律也查不出來,所以把他送回我們這裏。可見他並沒有做過該死的事。 16 因此,我會警戒他,然後把他釋放。」18 可是他們同聲喊叫說:「除掉這個人!給我們釋放巴拉巴!」 19 這巴拉巴是因為在城裏作亂和殺人而被關進監牢的。20 彼拉多想釋放耶穌,就再次向他們呼籲。 21 他們卻叫喊說:「把他釘十字架!把他釘十字架!」22 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:「這個人到底做了甚麼惡事呢?我查不出他有該死的罪。因此,我會警戒他,然後把他釋放。」23 他們卻大聲叫嚷,堅持要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。他們的聲音終於得勝了。 24 彼拉多決定成全他們的要求, 25 把因作亂和殺人而被關進監牢的巴拉巴——就是他們所要的那人——釋放了,又隨他們的意思,把耶穌交出來。
默想:無罪的耶穌為我們成就救恩,擔當了我們的罪。我們就像巴拉巴一樣,本該受刑,卻被釋放。你如何經歷這一份釋放?
金句:「我告訴你們,經上記着說『他被列在不法者之中』,這話必須在我身上應驗 ⋯⋯」(路廿二 37上,新漢語譯本)